一名郭姓男大學生透過手機網路遊戲認識某位10歲女童,竟以贈送遊戲虛擬寶物為由,騙女童前後共自拍16張裸照和不雅照,用LINE傳給郭男,後來被女童父親發現報警逮捕。經認罪及賠錢和解,台北地院8日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脅迫使兒童製造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郭男3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檢警調查,郭男是在2021年1月24日上午8時,藉由手遊「第五人格」結識認識當時年僅10歲的女童,隨即以贈送遊戲虛擬寶物為由,要女童先拍攝非裸露的照片,用LINE傳給他欣賞。約莫兩小時後,郭男待雙方更為熟識,竟要求女童拍攝裸照。

女童雖然當下立刻拒絕,但郭男恫嚇女童要將前述照片外流,女童擔心照片外流後父母會生氣,於是在心不甘情不願之下,以手機拍下裸露胸部和性器官的裸照,以及手指插入陰道的不雅照共16張傳給郭男。

後來女童父親發現女兒上述不雅照,氣得馬上報警抓人。郭男落網後也坦承所有犯行。法官查出,犯案時未滿20歲的郭男,當時就讀大學二年級,脅迫女童拍照的目的不是為了散布於眾,審酌他年輕識淺、血氣方剛,且犯後已與女童家屬和解,因此酌減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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