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社會的高雄市男子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殘忍殺害長榮大學鍾姓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一審宣判梁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法官根據法醫解剖認定,梁嫌手法凶狠,以繩圈深陷壓迫在女大生頸部,壓碎甲狀軟骨後方聲帶肌肉,導致女大生不到10秒之時間即陷入昏迷而喪失意識,手法冷血且殘忍。
根據法院判決,梁育誌在2020年9月30日時曾在同一條台鐵便道試圖擄走性侵另名女大生,但因對方尖叫抵抗而失敗。梁嫌旋即再次密集且長時間潛伏在上開高架橋下便道,於109 年10月28日晚上6 、7 時許,駕車停在橋下停車格,在車內觀察現場狀況及挑選下手對象。
當時馬籍女大學生在晚上8 時47分許,單獨行經該處,梁嫌遂以麻繩繩圈及束帶,尾隨女大生身後拖行壓制後性侵,使女方受有心臟氣體栓塞、身體多處且大面積受傷,接著再勒緊頸上繩圈,導致女方腦部缺氧窒息,當場昏迷失去意識,並強盜取得她所有之手機1 支及icash 卡1 張。
法醫解剖後發現,女大生心臟右心房及右心室充滿大量空氣(空氣量高達約150CC),應受被告性侵所致。
法醫驗出,梁嫌以繩圈深陷壓迫在女大生頸部,勘驗甲狀軟骨後方聲帶肌肉壓碎之程度,於不到10秒之時間,女大生即陷入昏迷而喪失意識,約5 分鐘其腦細胞開始永久壞死,不久即會失去所有呼吸、心跳而死亡。
法官認定,女大生受有相當多且大範圍之傷勢後,處於無力抵抗狀態。梁嫌仍以繩索強力勒頸之方式將其殺害,可證明梁嫌當時具殺人之直接故意明確。且梁嫌經鑑定並無智能不足或缺陷,亦無任何精神疾病,也無自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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