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莊姓男子前年4月去台南新營一間超商購物,見一名女店員蹲著補貨,竟伸出鹹出手抓了對方屁股1下,慘被報警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莊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一名莊姓男子2021年4月某日晚間前往台南市新營區一間超商,莊男見女店員蹲在貨架前補貨,竟一時沒忍住慾望,伸手拍打女店員的臀部1下,嚇得對方立刻報警處理。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臀部為女性私密的身體部位,無法任意被碰觸,若未經本人同意即被亂摸,會使本人有嫌惡且遭受冒犯的感覺,且莊男有竊盜前科,卻於出獄5年內再犯,為累犯須加重刑責。
法官認定,莊男只為逞私人慾望,便隨意亂摸女店員的屁股,欠缺尊重女性性自主權的觀念,使女店員身心受傷,考量其犯後態度尚可,審酌社經地位等一切情狀,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累犯,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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