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吳姓婦人在人行道上騎車,遭植栽帶圍設綠籬支架刮傷左腳,左腳當場流血,事後還感染蜂窩性組織炎,怒求國賠11萬元。高雄地院後,吳婦違規騎上人行道在先,又沒注意到圍籬支架才被劃傷,判市府免賠。
2021年4月吳婦沿三民區建國二路西往東方向、行駛於人行道上,將機車騎上建國二路的人行道上,準備沿斜坡道左轉進入建國二路時,被人行道旁植栽帶圍設綠籬支架刮左腳,導致她左腳背有2公分開放性傷口,還感染蜂窩性組織炎。
吳婦認為是高市府未善盡管理責任,讓綠籬支架突出,害她割傷,在兒子照顧下、休養2個月才康復。吳婦提告請求國賠,要求醫療、交通費、不能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共計11萬元。
養工處表示,綠籬支架設在植栽帶內,並無安全性問題。吳婦違規在人行道上騎車,疏於注意,侵越植栽帶才受傷。求償金額中,羅列許多不相干生活用品,採購明細也不清,實在不合理。
高雄地院簡易庭調查,導致吳婦受傷的綠籬支架並未突出植栽帶,難以認定養工處管理有缺失。此外,事故發生前後數個月,養工處都有針對該處植栽定期養護、修剪及緊急搶修,避免交通危險,有相關照片可佐證。法官認為,吳婦違規在先,又未注意路況才害自己受傷,判養工處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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