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港人來台工作只能居留、無法定居的問題,陸委會表示,政府正研擬修訂辦法,將修法放寬港澳專業人才申請在台定居門檻,目前暫定5月1號公布生效。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21日表示,政府研提「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草案」,將開放港澳專業人才在台工作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台居住183日以上,且最近1年每月收入逾基本工資2倍,即可申請定居。目前暫定5月1號公布生效,待內政部正式發布生效。

針對上述申請定居條件的「居留滿5年」如何計算?邱垂正表示,5年連續居留期間是從修正辦法後起算。即代表,即使居留在台即將滿5年的港人,期間仍要重新計算。

而對於有港人反應,因其出生在大陸,而被政府否准定居的申請,邱垂正強調,只要符合「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政府會在兼顧維護國家安全依規定處理,涉陸背景因素高者,政府會提高審查強度。遭否決的原因部分是因為「假投資、真移民」,這種亂象政府必須處理,然而,定居被否准,也不會損及在台居留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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