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神岡區44歲夏姓保母,27日傳出疑似虐童,1名年僅1歲的易姓男童疑遭施虐後顱內出血昏迷緊急送醫;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查出,夏女雖領有保母技術士證照,卻未向社會局登記就違法收托帶孩子,將可裁罰3萬元;社會局強調,虐童情事若經調查屬實,最重可再重罰60萬元,決不寬貸。
根據社會局調查,44歲的夏姓保母,在神岡區自宅內收托4名幼兒,她雖有合格保母證照,卻未向社會局申請登記居家式收托服務,未領有合法登記證就違法法收托4名幼童,已明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將可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社會局兒少福利科股長黃舒那表示,易姓男童目前仍在醫院治療當中,社會局將請家防中心社工持續給予關懷、協助,包含法律扶助資源、心理諮商的適時介入等;此外,夏女另外收童的3名幼童,社會局也正在陸續連繫其家長親友中,了解家長是否還有托育需求,將會協助轉介到合格合法的居家托育人員。
社會局強調,成為合格的居家托育人員,必須持保母的合格證書,向社會局辦理收托登記,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經過相關訓練,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還會派員定期訪視、聯繫,檢視其收托的居家環境、照顧狀況等。有需求的民眾、家長,可電洽各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查詢,或透過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媒合合法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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