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妙齡女子被工地掉落物擊中頭部被送往北市某大醫院急救,未料一名男護理師見他正在等候繳費離開時,裝好心佯裝要進一步做身體評估,將她帶往診療室,以檢查胸悶為由揉捏雙乳,女子事後認為遭到猥褻而向醫院提出申訴,院方事後與女子以45萬元簽下保密協議和解,並要求不透露醫院名稱,但女方仍堅對護理師提告,但護理師否認犯罪,一審遭判8個月。二審時才坦承犯行並賠償女方和解,獲得女方不追究,但法官認為護理師態度惡劣,仍維持原判,並宣告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男護理師於109年9月某日,在醫院急診部,依照醫生指示,替額頭受傷前來就診的A女處理傷口,見A女獨自在候診休息區等候陪同者繳費,時佯稱要替A女進行身體評估,A女因頭部受傷昏沉,誤認仍有續行醫療,就隨同護理師進入設有圍簾、未上鎖之急救診療室。

護理師隨即在急救診療室內徒手將A女上衣掀起,再以雙手觸碰之A女兩邊胸部、腹部及下背部,甚至伸入胸罩內抓捏胸部,女方離院返家後,認為對方是男護理師,卻在沒女性人員陪同下進行觸診,與常情有異,於是向醫院提出申訴。

院方得知後啟動性騷擾調查,並與女方達成45萬元和解,並簽定保密條款,不得透露醫院名稱,但不過女方仍堅持對護理師提出告訴。

護理師在審理時喊冤,並提出多項證據表示,因女方感到頭昏胸悶、衣服上有血漬,才好心帶她進診療室清理、檢查,還提出多項檢查程序照片為證,並表示只有從衣領伸進碰觸,並未掀開衣服,且未碰觸到隱私部位,診療室也非密閉空間,僅以拉簾隔出,又因不用接觸體液、血液,他才沒有戴上手套,未料自己熱心卻被誣陷。

法院傳喚主治醫師出庭,醫師表示A女是由住院醫師看診,其並未親自診治,但男護理師把A女帶到急診室不合乎常情,一般會找女性護理人員協助女病人。住院醫師也證稱,以及其看診A女結束評估不需要做其他檢查,若護理師發現醫師紀錄以外有新傷口,通常會回報醫師,再由醫師說如何處理等

法官審理後,認定護理師利用替A女進行身體評估、理學檢查之機會進行猥褻,女方到庭作證時之餘悸猶存表情,且護理師犯後未及時表達悔意,若未予以處分,恐無警惕之效,因此維持有期徒刑8月。但在審理期間,護理師坦承全部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取得諒解,因此改請求從輕量刑,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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