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法》相關條文,多位委員關切心快篩劑價格之亂,公平會指出,政府去年開放進口時就已立案調查,調查結果是個別廠商的價格都有差異,個別廠商的定價有所調整與波動,不是聯合行為。

公平會表示,調查發現個別廠商的價格,不是單一價格,且會因包裝不同而有不同價格,廠商個別的價格與波動,不涉及聯合行為,目前並沒有聯合行為的事證。

公平會還說,價格是否合理,不是《公平法》規範的範疇,5月6日快篩劑列為防疫物資後,如有哄抬價格事宜,就步及刑法,檢調會介入調查。李鎂進一步指出,對快篩劑的價格會持續關鍵,只要有合議聯合行為,會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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