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廖姓女子處罰2歲女兒深夜罰站至凌晨,時間長達5小時之久,並以吹風機燙傷女兒頭皮,徒手推倒正在站立換尿布的女兒、凌虐致死,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凌虐致死罪判刑12年6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11年6月。可上訴。
33歲的廖女2020年6月27日至同年8月19日止,在住處以2歲女兒不服管教為由,持鞋拔及徒手毆打她四肢,造成她有全身多處瘀傷及挫傷等傷害,並有3次要求她從深夜11時起罰站至凌晨4時止,罰站時間長達5小時等。
廖女還用吹風機吹出熱風之方式,持吹風機燙傷女兒頭皮,造成她受有頭皮局部紅腫流膿之傷害,而施以凌虐;廖女推倒女兒致其頭部直接撞擊磁磚地面,造成她受有硬腦膜下出血之傷害,且未送醫救治,而施以凌虐。
2020年8月19日晚間,廖女以不詳方式毆打女兒頭部,造成其顱內出血、頸椎至腰椎損傷,她遭廖女凌虐及毆打而出現昏迷之情形,致其到院前心跳已停止,經醫院急救後,9月10日因頭頸部外傷、顱內出血及腦脊髓損傷、中樞神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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