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23歲郭姓男子,為了追尋刺激,上月6日在捷運車廂內脫褲裸露下體,同時做出猥褻不雅動作,竟還自拍上傳到社群網站,企圖與女網友約砲,民眾在網站發現後向捷運公司檢舉,捷運警察隊迅速鎖定身分,並依妨害風化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

郭男6日在晚間趁乘客較少時,自江子翠上車到西門站下車,途中脫下褲子打手槍,並以手機自拍錄影,上傳影片至色情網站,藉以吸引關注尋求刺激。9日,網友從背景發現在捷運車廂,主動向捷運公司檢舉,隔日轉報給警方介入偵辦。

警方從郭男的帳號發現至少5次「戶外露出」,包括百貨公司廁所、公園、街道、梯間等公眾出入的場所,地點遍及大台北各處,警方為遏止歪風,隔天鎖定郭男的真實身分,火速查緝到案,並依法移送法辦,避免他再以此為榮,擾亂社會秩序。

捷警統計,過去2年在捷運系統內之公然猥褻案件僅有4件,類似案件行徑大膽,藉以引人注目,因此於捷運站內並不多見,警方表示客觀上可刺激或滿足性慾,內容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聯結,足以引起社會大眾羞恥或厭惡感,有礙於社會風化,已觸犯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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