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53歲男子陳裕守未取得醫師資格,卻在三重租屋處開設診所,從事補牙、裝假牙等醫療行為,他2013年、2019年都曾因違法看診被判刑,未料陳男2020年4月間又在三重看診,遭民眾檢舉。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稱因家中經濟困難才會重操舊業。新北地院近期依醫師法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沒收其犯罪所得。
判決指出,陳男自述僅有國中畢業,但2013、2019年都因無照看診,被依醫師法分別判處1年徒刑、緩刑3年確定。
未料,陳男未記取教訓,2020年4月底持續在三重租屋處看診,幫不特定預約病患看診,從事補牙、修磨假牙、安裝假牙等醫療行為,並收取每顆牙齒2500至5000元不等費用,直至民眾舉報,衛生局才得知陳男有繼續密診的狀況。
陳男到案後坦承無照看診,但辯稱因前2次緩刑須繳回犯罪所得224萬元,家中經濟無力支應,才會重操舊業,且此次復出,病患數量已經大為減少。
法官認為,陳男長期無照看診,行為已危害病患權益及國民健康,且前2次犯案,法院都給予緩刑確定,陳男卻不思悔改,仍持續犯案,法治觀念淡薄,考量其始終坦認犯行,犯後態度尚非惡劣,且需撫養子女、母親等,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沒收及追徵其犯罪所得4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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