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碩士論文爭議不休,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再揪時間點謬誤,她稱林智堅論文正本發表時間為2008年8月,晚於竹科管理局報告結案時間7月。對此,林智堅競選辦公室回應指出已針對不實指控提告,呼籲民代勿耗費社會資源,以政治口水凌駕大學自主,企圖影響審查結果。

王鴻薇指出,林智堅的論文放在中華大學的圖書館,書皮上面寫的完成日期寫的是2008年8月,那就是論文發表日期,晚於竹科管理局7月結案報告,林智堅卻用6月26日口試日期當作發表日期。

王鴻薇認為林智堅為了要強辯,才用口試日期解釋,但已嚴重違反《著作權》法,按照契約內容,不管是著作權在竹科或「廠商」中華大學,都沒有林智堅的份,任何個人都不能主張有著作權。

競選辦公室副主任黃任瑋表示,林智堅針對相關不實指控已委由律師完成提告程序,而大學校方也都對外表示將進行相關審查,呼籲民代勿耗費社會資源,以政治口水凌駕大學自主,企圖影響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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