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南投生技公司槍殺案的兇嫌李鴻淵15日遭逮捕,身分曝光後也不斷遭起底,如今前科也曝光,早在20年前,就曾犯下傷害罪,猛毆身障鄰居,遭法官當庭訓斥「以強欺弱」,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在民國91年12月9日晚上10點,當時李鴻淵欲將車子停在邱姓鄰居住家前,進而與對方發生口角,很快李鴻淵就失控,動手毆打,邱男見狀趕緊閃避,並按下賴姓鄰居門鈴求助,但還是被勒住脖子,壓在地上狂毆。

賴姓鄰居看到後緊急將2人分開,並要邱男返家拉下鐵捲門,避免衝突擴大,但早已醉醺醺的李鴻淵不願罷手,仍持續叫囂,狂踹鐵捲門要邱男出來面對,趁邱男開門時又試圖闖入對方住家,好在邱男趕緊拉下鐵捲門躲過,李鴻淵則是撞到鐵捲門鼻樑受傷流血。

李鴻淵事後辯稱是邱男先持鐵條打人,但由於事證明確,遭法官當庭訓斥以強欺弱,事後只想用矯飾之詞卸責,相當不可取,依傷害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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