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年約35歲的男子,騎著腳踏車前往宜蘭鎮羅東夜市裡的1間夾娃娃機店,趁四下無人時偷拿綁在機台上的紅綾;令吳姓業者哭笑不得,甚麼不偷,偷他去大甲媽祖那祈求來的聖物;對此,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表示,未經他人同意而擅自取走他人物品,將可能觸及刑法第320條的竊盜罪,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據了解,6月29日上午9時30分許,1名年約35歲、頂著一頭金髮的男子,騎著腳踏車前往位於羅東鎮民權路上的一間夾娃娃機店,拿著飲料、早餐邊走邊吃,直接走向第2台機台前,握桿上有綁著印有大甲媽祖字樣的紅綾。
該男子四處張望後不忘再咬一口早餐,然後解開握桿上的紅綾,繼續裝沒事的往店家裡面晃,迅速喝完手上飲料,並把空杯留在機台上,率性的離開。
吳姓業者表示,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是6月29日發生的,直到7月初才發現,覺得好氣又好笑,於是把該偷竊影片趣味的PO上網,「可愛小偷來偷我機台上的大甲媽祖紅綾,真的是哭笑不得!小偷先生你需要媽祖保佑,我明年再帶你去扛轎子吧!」
吳姓業者笑說,幾乎每年都會去大甲參與遶境、祈求平安,當下發現時覺得好氣好笑,怎麼會把人家私人的東西偷拿走,是欠保佑嗎?投資娃娃機2年來都有綁,因紅綾數量也不多、可遇不可求,都需要媽祖加持過,但沒想過要報警,就把媽祖保佑分散給小偷好了。
民眾張先生說,拿這個有意義嗎?等於是偷竊的動作,媽祖也不會保佑啊!希望大家不要做這種動作;附近商家皆表示該行徑很誇張,無聊到紅綾都要偷,這麼需要媽祖娘娘保佑。
開羅派出所所長陳特龍呼籲,未經他人同意而擅自取走他人物品,將有可能觸及刑法第320條的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謹慎,以免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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