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6月25日的新莊火鍋店砍人案,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褚仁傑昨(24)日偵結,依涉犯殺人未遂及妨害秩序等罪,起訴郭姓等11名惡煞,檢方痛批,郭男等人聚眾攜帶兇器於假日晚間用餐時段,在餐廳內公然施暴,持兇器砍殺被害人,目無法紀,使被害人受有嚴重傷勢而危及生命,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秩序,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郭男因與蕭姓男子發生債務糾紛,雙方爆發口角爭執,致使郭男心生不滿,揪眾意圖報復,6月25日晚間8時許,蕭男與胡姓友人到新莊區民安西路上的火鍋店用餐,當兩人結伴至門口抽菸時,郭男等11人徒持西瓜刀、開山刀及棍棒,不顧當時店內有許多客人用餐,竟一路從店外追砍胡、蕭2人到店內。
蕭男遭砍頭部嚴重外傷及四肢多處擦挫傷,胡男左手掌骨折及肌斷裂、左手指神經、血管斷裂,目前已接回復健,2人現場大量出血,場面一度混亂,引發當時在店內用餐的其他客人恐慌,囂張行為也被在場的客人錄成影片並上傳網路,蕭、湖男緊急送醫才撿回一命,
案發後,檢警立即成立專案小組,6月26日及27日拘提總計8名被告到案,聲請羈押禁見其中持球棒行兇的3名被告獲准,另鎖定5名持刀砍人的共犯,6月29日晚間,其中4名共犯雖自行至新莊分局投案,檢察官仍於30日簽發拘票交新莊分局執行拘提,並於訊問完畢後聲請羈押禁見該4名共犯獲准,打破被告等人認為只要投案只能函送不會被拘提羈押的錯誤認知。
庭訊時,郭男等犯嫌坦承傷害及妨害秩序,但否認有殺人犯意,檢方認為,郭男等人僅因細故,就在民眾出入餐廳內公然施暴,砍殺被害人,致被害人傷重命危,加上側錄影片經民眾上傳網路,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惡性重大,檢方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北檢表示,針對是類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案件,檢警將透過檢警聯繫平台,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由專責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從嚴、從速、從重偵辦,以保障市民安心生活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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