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旭-KY違反重訊規定 證交所處以5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宏旭-KY(2243)有未依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及「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相關規定,於申報期限代其子公司上海宏旭模具公告取得及處分金融商品之情事,故處以5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宏旭-KY(2243)有未依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及「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相關規定,於申報期限代其子公司上海宏旭模具公告取得及處分金融商品之情事,故處以5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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