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引述大陸國家衛生健康委26日晚間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同時經大陸國務院批准,從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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