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在路邊車格與路外停車場畫設3596格身障車格及2050格親子車格,台中市區部分區域因車潮眾多,停車格一位難求,有民眾質疑是否畫設太多身障及親子車格?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是依照規定畫設,民眾違規佔用恐遭開罰,請勿佔用。
台中市政府為讓申請親子車格識別證的爸媽們有車格可停,截至去年底止已在路外停車場畫設2050格親子停車格,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依規定路邊停車場並無要求設置親子車格,但交通局考量路邊也有使用親子車格的需求,在部分路段如靠近學校、公園、醫院、診所、幼兒園等地優先設置209格親子車格供民眾使用。
葉昭甫指出,身障車格部分,台中市目前路邊停車場設置1075格、路外停車場設置2521格,是依據「台中市公有路邊停車場設置基準」第六條規定,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位設置數量需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2%的規定辦理。截至今年2月中旬,核發有效的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總計4萬7604張,
身障者鄭先生說,他因車禍造成頸椎受傷,經過7年努力終於能開車上路,感謝政府對身障者提供專用車位的美意,希望一般民眾不要佔用,因為不只會被開罰,也讓身障者無車位可停,要花更多時間跟體力停車,增加移動的難度。
至於店家前的卸貨停車格,一般民眾是否可使用?葉昭甫說明,卸貨時可停於路邊「貨車裝卸區」車格,車格旁並設有告示牌面提供駕駛人辨識遵循,卸貨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至下午4點,限臨停20分鐘、每次收費20元,卸貨時段外的卸貨車格可供一般小型車輛停放,收費費率比照同路段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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