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一名陳姓員警,過去屢破毒品、酒駕、詐欺等案件。不過陳員日前卻遭爆為了隱瞞長官遲到情事,竟分別8次在工作紀錄簿上登記15小時的加班時數,共計詐領1980元加班費。士林地檢署審理,認為陳員事後已繳返溢領加班費,警詢時也坦承犯行,為此予以緩起訴處分,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
緩起訴書指出,陳員現年33歲,警專25期,並於2023年2月至4月規劃9或10小時的勤務時數。不過陳員去年2月2日當天遲到24分鐘,卻申領超勤2小時的加班費,共計詐領加班費時數1小時。同月3日,他遲到2小時17分,再一次申領超勤時數,共計遲到8次,最終成功詐得15小時溢領1980元的加班費。事發後,督察組查獲陳員違法情事,將他函送偵辦。
對此,肅貪專組檢察官認定陳員遲到後,並未依照規定請假,甚至還在差勤管理系統「虛偽填載」,涉嫌《詐欺取財罪》。審酌,陳員作為一名執法人員,理應注重自身言行是否遵循法理,考量其坦承犯行,並繳返1980元予大同分局,認為他經過此次事件應有所警惕,當無再犯之虞,為此予以緩起訴1年,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
據了解,陳員去年與同仁護送一名精神恍惚的女子返回住處,但女子返家後卻從客廳拿出水果刀,作勢要員警離開;陳員未能及時拿出辣椒水,為此遭到對方刺傷送醫。由於陳員過去屢破毒品、酒駕、詐欺等案件,曾數次登上新聞版面,不料此次他再出現於新聞,卻是為了詐領1980元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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