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某國中一名14歲暱稱「小胖」的黃姓棒球隊員,2021年9月20日操練過程中,身體不適昏倒,經送醫搶救12天後不治,引發各界譁然,因校方及教練團對操練過程三緘其口,家屬只好透過司法幫小孩討一個公道,判決日前出爐,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分別判決呂姓總教練及盧姓教練各4月、3月有期徒刑,皆緩刑2年,全案仍可再上訴。
橋院判決指出,高雄市某國中呂姓棒球隊總教練,負責球隊課程規劃及球員訓練;盧姓棒球隊教練,負責協助球員訓練;暱稱「小胖」的黃男為國中棒球隊球員。
該國中棒球隊2021年9月參加「台中市金龍盃全國少棒菁英賽」,前兩場預賽時大勝對手,但緊接著在9月19日上午的32強賽時卻大輸給對手,整隊打包回家,回程車上,教練團與球員之間就已瀰漫著緊張氛圍,隔日一早7點半,盧姓教練就召集所有隊員至勝利棒球場開始暖身訓練,當天早上氣溫從攝氏29度起跳,直到10點時氣溫已升高至攝氏32度。
20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間,球隊先在勝利棒球場進行熱身、敏捷訓練(先折返跑6至8趟,1趟約60公尺,後進行繩梯訓練)及守備訓練(先進行外野守備訓練後,接續進行內野守備訓練),而內野守備訓練中,如有球員發生漏接,全體隊員須於本壘板至全壘打標竿間折返跑,1趟約180公尺,根據部分隊員家屬轉述孩子們的說法,以此反覆練習快20趟次,中間還有低年級的球員受不了,被教練訓斥哭了出來。
橋院判決指出,呂姓總教練、盧姓教練本應注意當日10時之溫度熱指數(WBGT)為32.1,警示程度已達「注意」,運動員應避免長時間處在高溫環境,而黃姓棒球員身高155公分、體重80公斤,身體質量指數(BMI)33.2,屬中度肥胖體型,應列為中暑危險人員。
判決表示,黃於內野守備訓練期間,因其他球員多次發生守備失誤而於本壘板至全壘打標竿間折返跑逾10趟,並曾到一壘休息室旁嘔吐,身體狀況與反應明顯已不適合再進行訓練,否則極可能發生球員傷亡結果。呂姓總教練及盧姓教練竟均疏未注意及時停止黃的訓練,而仍執意要求球員發生漏接時,全體隊員須進行折返跑,導致黃完成內野守備訓練後,因中暑體力不支倒臥教練室門口,接續發生抽筋、嘔吐等情形,隨後失去意識,經送抵高醫急救,仍於2021年10月2日5時53分許,因多重器官衰竭而不治死亡。
法官認為,盧姓教練在案發當天訓練日誌上記錄溫度為29.5至31.7度,理應嚴加注意預防球員有因氣候炎熱而產生身體不適之症狀,然仍要求球員於進行敏捷訓練後,接續進行守備訓練,若有失誤就折返跑,且當時已有名中等身材球員因不適要求休息,黃生身材又較他人肥胖,當能預見黃生恐無法適應高強度體能訓練,卻未即時停止並加以處置,造成黃男死亡。
法官指出,黃男站在教練身後,又未主動告知嘔吐等身體不適狀態,可認違反義務程度並非重大,加上隨著環境變遷氣溫逐年創下新高,在制度上卻欠缺通盤制定、檢討因應氣候炎熱之訓練及比賽規範,致呂、盧訓練球員時欠缺具體指引可循,亦缺乏相對應之硬體設備配合教練調整訓練方式,應可適度減輕罪責,考量2人和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完畢,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決呂4個月、盧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皆宣告緩刑2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