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搜尋結果,共2,467筆
停車格並非先搶先贏,高雄市苓雅區福安路上一處停車格,昨(10)日有女子見有空位,便回轉準備停車,沒想到遭身穿車行制服男子阻擋,還疑似出言恐嚇,讓女子驚呼「你不能這樣」。警方表示雖未接獲報案,但人肉占位行為已違反道交條例,若涉及恐嚇更可依刑法送辦。
北市政府警察局為打擊毒駕歪風,配合警政署政策引進新型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北市警在民國114年11月6日及7日,召集各分局與保安警察大隊第一線員警,舉辦執法教育訓練,讓員警實際操作此項新利器。因應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新法規,未來駕駛人若快篩呈陽性,將立即遭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若駕駛人頑抗拒測,將重處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025年11月10日考察基隆地區交通及重大公共建設執行情形,由林國成委員、林沛祥委員、廖先翔委員出席,交通部由陳世凱部長率鐵道局楊正君局長、公路局林福山局長、高公局陳文瑞局長、台鐵公司陳宗宏副總經理、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胡廸琦司長、路政及道安司吳東凌司長等相關主管人員參加,基隆市政府由謝國樑市長率市府團隊出席。
台中市大雅區10日傍晚發生一起機車與砂石車驚悚車禍,導致1名79歲劉姓機車騎士受困右後輪,當場失去呼吸心跳,警消到場後,緊急將傷者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救治後宣告不治。針對砂石車駕駛46歲汪男於該路段違規駕駛大貨車,警方說,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最高可處1800元。
針對網友在臉書社團揭露「林口深夜飆車」亂象,引發地方譁然,林口警分局與環保局今(10)日均作出回應。警方表示,已掌握涉案車輛身分,確認兩部自小客車於仁愛路口競速,將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開罰送辦;環保局則強調,林口區已有12處噪音車科技執法點位,將持續透過「以車追人」方式嚴查改裝與噪音車輛,夜間罰鍰將自6,000元起跳。
上周五(7日)晚間台中市一名賴姓男子開車行經南區工學路時,路邊臨停撞上吳姓女子停放家門口的電動輔具車,再往前推撞到休旅車的後保險桿,監視器畫面中賴男有下車查看,但未處理就離開現場,吳女接獲鄰居告知後報案。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肇事車輛為賴男所持有,賴男矢口否認犯行,員警拿出監視器畫面後承認是自己所撞,依肇事逃逸開罰。
宜蘭羅東街頭驚現「逆向哥」!一輛資源回收車昨(9日)日下午5點多行經維揚路時,竟沿路逆向開進來車道,與迎面而來的休旅車正面遭遇。休旅車駕駛怒按喇叭提醒,沒想到垃圾車司機卻搖下車窗嗆聲:「左線在這裡,有必要這樣嗎?」讓對方氣炸回嗆:「你逆向耶!你還敢說!」現場火藥味十足,全程被錄下PO上網,引爆熱議。警方表示,依法最高可罰1800元以下罰鍰。
台北中山區街頭,一名男子阿振(化名)在身前掛著「面相、合婚各 1000 元、手相 500 元、點燈諮詢 1000 元」的告示牌,以招攬客人算命,卻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為由開出 1500 元罰單。阿振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沒有擺攤、沒有桌椅,只是把牌子掛胸前」。法院審理後卻給了不同的見解,判決撤銷原處分。
高速公路上「看一下手機時間」算不算違規?一名小貨車司機阿良(化名)在國道 3 號上被警方拍到,以手持方式看手機遭開罰 3000 元。他不服申訴,強調只是瞄了一眼時間,沒有講電話、沒有滑手機,「難道按冷氣、調音響也算嗎?」但法院審理後,仍認定行為已屬「有礙駕駛安全」,判決維持原處分。
蘆竹警分局前天 (7日)配合桃園市環保局,鎖定掃蕩改裝噪音車輛,展現「執法悍將」強勢執法的決心,同時向民眾宣導改裝最嚴重可扣牌等最新修法資訊,以嚇阻改裝車噪音擾民歪風。山腳里長徐慶堂也感謝所有夜間執勤的「打噪英雄」,在寒風中犧牲休息時間守護里民安寧,並親送熱飲與點心至現場慰勞,表達地方對一線執法人員的最高敬意。
到路口沒有轉啊!有位高雄駕駛抱怨,因要右轉提前靠右行駛,卻被民眾檢舉「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吃上600元罰單,讓他不滿表示「原來右轉靠右也不能提早」,長知識了。此違規罰單被PO上網後,網友也看傻眼,表示「你有經過一個路口了」、「大家塞車你把自己當機車,不檢舉你要檢舉誰?這麼聰明在台灣是要收罰單的」。
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福德三路口今(8)日上午7時許1輛裝載豆腐的小貨車行經,轉彎時豆腐散落路面,濕滑的路面使後來經過的3輛機車滑倒,所幸騎士都只有擦挫傷。汐止警分局獲報派員到場,但小貨車已離開,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小貨車駕駛開罰,後經通知環保局派員清洗路面,交通已恢復正常。
國道3號南下322.8公里六甲段,7日晚間驚悚上演17輛自小客車的連環撞擊事故!現場一片狼藉,而釀禍的元凶,竟是一輛沿途不斷掉落「金屬凶器」的不明車輛,導致後方駕駛閃避不及,上演驚魂一瞬間。這起事故共造成4人輕傷,國道警方已介入調查,誓言揪出這名國道馬路殺手。
男子阿翔(化名)因臨停在「公車停等區」被員警攔查,卻因拒絕出示證件,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開罰2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事後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並未抗命或逃逸。法院審理後認為,警方將「拒絕提供證件」誤認為「不聽勤務人員制止」,屬適法錯誤,判決撤銷原裁罰。
桃園市中壢區交通事故中,無照駕駛問題長期居高不下,近年來屢屢成為肇事主因之一,今年6月間更發生一起曾有8次無照駕駛遭警方取締紀錄的21歲王姓無照男子,深夜駕車撞死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事故。中壢警分局指出,許多民眾因貪圖一時方便、或低估駕駛風險而上路,導致事故頻傳,不僅造成自身與他人傷亡,更加重社會成本負擔。
一名男子阿洋(化名)日前清晨騎機車上班時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16毫克,被依「10年內三度酒駕」重罰18萬元、吊銷駕照並公布姓名。但他堅稱只是吃檳榔、擦中醫藥膏被誤會「有酒味」,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法官認為,警方未依規定評估是否「情節輕微可改勸導」,裁量怠惰有違法之虞,因此撤銷裁罰。
台中一名李姓騎士,今年1月騎車行經北區尊賢街時,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左轉,遭後方民眾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吃上1200元罰單。李男不滿,認為檢舉制度遭濫用,甚至指控檢舉人行為已涉《跟蹤騷擾防制法》,憤而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然而,法官審理後,認為違規事實明確,檢舉也於法有據,當庭打臉原告,判決騎士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市政府為維護河濱公園內民眾安全,已公告河濱公園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宣導期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自115年1月1日起,如有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開罰,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籲民眾注意規定,以免觸法遭罰。
宜蘭縣80多歲的陳姓老翁今天(6日)騎乘機車行經省道台9線,卻誤闖國道5號頭城交流道,陳姓老翁還與其他小客車發生擦撞而送醫,陳翁與小客車蔡姓駕駛酒測值均為0。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與安慶街口5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輛原本停靠路邊的灰色轎車,突然加速違規跨越雙黃線迴轉,後方同向機車閃避不及高速撞上,機車駕駛與後座乘客雙雙受傷,後座少年更是被拋飛翻滾越過轎車、重摔在地,現場民眾驚呼連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