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恒隆被控涉嫌長期行賄多位跨黨派立委,台北地院6日一審宣判,涉案5立委都判有罪。蘇震清對此表達遺憾,強調與李恒隆的金錢借貸被曲解為賄款;廖國棟強調是他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假借名義,獲取不當利益;陳超明則說,合法申報的政治獻金竟被認定是貪汙所得,讓他錯愕;4人都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

被判刑最重的蘇震清說,他與李恒隆間的金錢借貸關係,被曲解為賄款,認定明顯與事實不符,且判決就他有利證據均未調查,明顯有失公允,諸如偵訊錄音檔不完整卻未追查還原真相。蘇強調,檢方提供不完整錄音檔,且對他多年監聽均屬違法,監聽的合法性及依據在哪?為捍衛清白,將提上訴。

陳超明則說,他一開始就拒絕召開公聽會,更從未出席或指派他人出席東吳大學公聽會,僅打一通不到3分鐘的電話,基於人情請經濟部派員參加東吳大學公聽會而已,一個「未召開、未出席、未發言」的立委竟被冤枉有罪,實難令人折服。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政治影響司法,明顯是政治迫害,民進黨內鬥,為打擊政敵才拿出來辦,也拖無辜的在野黨下水,檢調已成政黨打手。

廖國棟強調與李恒隆、郭克銘僅單純見過面、點頭之交,並無收受賄絡,也不知丁復華收受賄絡,並無檢察官及法院認定的職務行為與收受款項的「對價關係」。

徐永明昨發聲明,對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將爭取上訴。但時力黨中央卻發聲明說,徐前主席所涉司法案件一審宣判,本黨尊重判決結果,將持續深自檢討,概括承受所有政治責任,並作為警惕。

立委趙正宇被訴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獲判無罪,他說,兩年前的父親節他被羈押,今年總算可陪女兒跟妻子過個安心的父親節,也可對女兒說「妳爸爸沒有貪汙,對得起所有投給他的人。」就違反稅捐稽徵法部分,他說,一直以為須以仲介為職業,受領仲介費才需報稅,在得知稅法認定並非如此後,馬上補繳稅金並捐一消防車給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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