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薪資分配不公情況,大陸財政部最新公布金融業「限薪令」,要求金融機構必須實現薪資透明化、合理控制薪資分級水準,特別應加大對基層員工的照顧力度。對於高階主管的基本薪酬與績效獎金,也提出相應規範,避免金融肥貓再現。
中國基金報3日報導,大陸財政部2日公布「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針對金融業薪酬管理做出明確規範,包括應嚴格清理規範工資外收入,將所有工資性收入一律納入工資總額管理。此外,要合理控制職位薪酬分配級距,有效平衡高層領導、中層幹部和基層員工的收入分配關係,進一步加大一線員工、基層員工的年度工資總額。
「通知」也對高階主管的薪酬做出更多規定。包括金融業應制定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對於未勤勉盡責、造成重大風險損失的高階主管或員工,金融業應將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績效薪酬追回,並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此外,高階主管的基本薪酬不得高於薪酬總額的35%,新規自2日公布之日起同時上路。
這並非大陸金融業首度祭出限薪令。2010年,當時大陸金融業「薪水冠軍」為深圳發展銀行董事長法蘭克紐曼。深發展2009年年報顯示,紐曼的薪酬為人民幣(下同)1,741萬元,居所有金融業薪資之冠且遠超同行;另外,行長肖遂寧486萬元,副行長胡躍飛351萬元。深發展24位高管,年薪破百萬就有11位,銀行業高管天價薪酬一度引起熱議。
最讓外界詬病的是,2008年深發展的業績大幅下滑,獲利縮水到不足700萬元,但同年紐曼的薪資仍高達1,598萬元,這也成為官方祭出限薪令的關鍵。大陸銀監會在2010年公布「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其中就有不少「杜絕肥貓條款」。
除了銀行業,其他金融機構也已先後公布相關限薪令。5月份時,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布「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制度指引」,要求證券公司要建立穩健的薪酬制度,健全薪酬激勵約束機制。
緊接著6月份,中國基金業協會公布「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指引」,同樣要求基金公司要注意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的風險控管,增強薪酬管理的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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