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流公司副總指控,蔡適應的黃姓助理涉嫌索賄喬事,「他說他是蔡適應辦公室助理,需要給他點零用錢,前前後後大概拿了十萬左右。」蔡適應說是烏龍爆料,與他的服務團隊無關,媒體也撤下該篇報導。
但之後,蔡適應又對媒體解釋:「該物流公司透過別人找上辦公室助理,經查發現物流公司欠錢,且是有問題的公司,辦公室把意見轉給當事人,當事人認為陳情無效,憤而四處亂傳謠言。」
既然「蔡適應的服務團隊」的確有與陳情人接觸,這怎麼能叫「無關」呢?台北市議員羅智強直指蔡適應說謊,並要求檢調盡速調查,還蔡適應清白。
立委助理收賄喬事,就如同蘇震清案,可能觸犯「不違背職務受賄罪」;若是「拿錢不辦事」,則可能構成「詐欺罪」。重點是助理有沒有如爆料所言「前前後後拿了十萬左右」,檢方應該要查個清楚明白,還蔡適應一個清白。
沒想到,蔡大委員卻氣噗噗,說媒體的報導是錯誤的,並且提告引述的羅智強,嗆聲誰再敢「援引相關錯誤訊息之毀謗行為」,將予以一併告發,切勿以身試法。
看到蔡適應這樣講,都不知道他是人民的公僕,或者人民是民進黨的奴隸。有媒體報導立委辦公室收賄,難道連問都不行,問了就要提告?
但他還是應該要說清楚,這個「黃姓助理」是不是他辦公室主任,他有沒有收賄?否則蔡委員的清白誰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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