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多場警民衝突,其中港警發射催淚彈手法引起不少爭議。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透過發言人發表聲明稱,現在已有證據證明香港警方已違反工作規則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呼籲港府調查事件。
據《路透》報導,巴切萊特的聲明表示,在香港群眾抗議事件中有觀察到警方針對人群密集式發射、直接針對單獨示威者發射,以及在密閉空間或以近距離形式發射催淚彈,這種使用方式很可能會造成示威者重傷甚至死亡。警方執勤時必須避免逾越規則的行為,否則可能會使情況變得更糟。
巴切萊特的發言人說,港澳辦稱香港反修例示威出現「恐怖主義苗頭」的說法,無助緩和、甚至有可能使局勢惡化。香港當局應與抗議者進行有意義的對話,以恢復公共安全與秩序。
香港《明報》指出,警方前晚(11日)在港鐵葵芳站內施放催淚彈,涉事催淚彈供應商的指引列明只可於室外使用。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昨日(12日)在記者會上解釋,考慮到葵芳站是半開放式,非設於地底,警員經評估後施放一枚催淚彈,當時亦發射兩發橡膠子彈。至於為何警員不入站拘捕,他稱考慮很多因素,包括現場煙霧瀰漫及有示威者攻擊警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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