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的女友家人日前提議幫小倆口買房子,並以此逼婚,但該網友抱怨女友家只願意出頭期款,他須負責繳房貸,且房子需在女友名下;他說每月薪水若付完房貸連伙食費都沒有,無奈動了分手念頭。許多網友則罵對方家人「吃人夠夠」,建議他為保障婚後權利,須提出共同持有房產,每筆房貸支出都要清楚記錄,證明男方也有出錢購買。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表示,他的一名男性友人日前因為女友家裡幫他們買了房子,該友人不斷被逼婚,但女方家裡只幫忙出頭期款,房貸需全由友人負責,且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但依友人的薪水若支出房貸,整個月的伙食費都沒有了,「薪水繳完房貸直接乾掉,整個月的3餐只能朝西北方。」
該網友說,「這樣結婚後直接被房貸」,生活會有品質嗎?」他說友人的女友家裡還堅持房子要買在女友家附近,目前已經看好物件,友人之後得知貸款費用及繳款時間後相當崩潰。
許多網友則留言建議該友人「婚前買的會被算是女方的財產,除非你從第一筆房貸開始都做好紀錄,可以證明你房屋的權利,例如房貸費用都從你薪資帳戶扣款」,許多人留言罵該女友的家人態度有問題,「女方家長這思維會讓我更不想結婚,吃人夠夠」,也有人說買房必須登記共同持有,這是保障權利的最後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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