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男員警身穿便服前往桃園市一間生活館,進入包廂後女店員小婷(化名)開始按摩30分鐘,過後便在員警耳朵旁語氣曖昧地說「用嘴巴只需要加500元」,小婷更自曝就是性服務的意思,員警遂表明身分,查獲不肖業者。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妨害風化判鄭姓負責人6月徒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桃園一位7旬鄭姓老翁屢次經營色情館遭逮,但仍不知悔改,多次東山再起營業,2020年7月9日下午時,謝姓員警喬裝成男性客人前往該店,經鄭姓老翁帶入包廂中,由小婷幫謝男按摩30分鐘。
按摩結束後,小婷要謝員轉成正面仰躺,並在謝員的耳邊輕聲地說:「用嘴巴加500元。」員警詢問是什麼意思?小婷便回應:「就是用嘴巴從事性服務的意思」,小婷更意圖脫下謝員的褲子,謝員隨即假裝要使用手機,同時通知在外同仁,表明身分後現場逮人。
檢警調查,鄭男聘用小婷為男客人做半套(即打手槍)服務,每次收費1200元,小婷抽6成,鄭男抽4成。案經桃園地院審理,鄭男否認犯行,辯稱店內並無提供全套、半套等服務;小婷則聲稱,用嘴加500元指的是「用嘴巴吹手」。
法官判定,「用嘴巴加500元」實在引人遐想,解釋成吹手,實在不足採信,此外,透過謝姓員警所提出的職務報告與現場錄音相符,予以採信。酌情後,因鄭男前科累累,依妨害風化罪嫌判6月徒刑,可上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