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日前在防疫相關勞動權益專區放上的相關問答指出,「勞工如因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就醫,經醫療院所評估予以採檢者,勞工應配合採檢,該期間得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明確訂出「採檢日」適用於勞工傷病假。
至於等待結果出爐部分,勞動部問答則寫到:「如勞工未有症狀,係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或經醫療院所評估予以採檢者,因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未出勤期間,因與請假有所區別,建議雇主以「防疫隔離」註記,另因隔離事由亦不可歸責於雇主,因此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該期間之薪資,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許銘春表示,等待採檢結果的禁止外出,與被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的「防疫隔離假」的情況確實是不同,會再與指揮中心討論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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