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吉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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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史以來頭一遭,原住民站在憲法法庭上爭取權益,受到各界關注,今天一早司法院前聚集許多前來聲援的原住民族人及民間團體,提釋憲的布農族人王光祿及卑南族人潘志強,也身穿部落服飾參與。

王光祿及潘志強先以米酒及傳統祭祀儀式,在司法院前詔告祖靈,隨後他們與部落領袖及族人一同施放狼煙,並高喊「獵人無罪、法律違憲!」;同時間,位在台東的卑南族10部落也一起燒狼煙,聲援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的族人。

2013年王光祿聲稱因年邁母親想吃肉,他用撿拾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檢方起訴,他不否認自己行為,主張狩獵是原民文化未犯罪。

歷審將王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3年2月,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非常上訴,他暫不須入獄,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2017年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

另潘志強在2014年於台東卑南山區,用土造長槍獵得山羌2隻,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定讞,潘主張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可獵捕宰殺野生動物,他與王都聲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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