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住在大里區、42歲李姓男子,因酒後心情不佳,到處亂打電話釀大錯,12日恐嚇台北捷運公司,中午11時從手機發出恐嚇北捷的電郵,差5分鐘,11時20分還打電話到1999市民專線接獲不明男子來電,恐嚇要在市政府放置假炸彈,警方獲報後除立即加強巡邏戒備,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不到5個小時,警方即在下午4時於大里區大德街上逮捕李嫌到案,經警方深入追查,訊後依法《恐嚇公眾危安》移送台中地檢署嚴辦。
北市警方12日中午接獲捷運公司報案,指他們的信箱收到1封電子郵件,撰文者表示「要在古亭站殺人!」捷運公司人員隨後前往警局報案,警方也根據發信者IP深入追查,捷運警察也加派警力前往該站維安。
傍晚在台中傳出犯嫌落網的消息,據指出,台中市政府日前也接獲1封恐嚇信,內容也只有一行字,說他要去炸市政府,台中六分局警方循線追查,前往李男台中住處逮人。
「警察怎麼那麼快找到我」李嫌見警方到家裡逮人,嚇一大跳,還表示很後悔,至於寄給台中市府市民專線網站的槍枝照片,是他手機的玩具槍存檔照,另一名男子照,則是手滑寄錯,與恐嚇案無關。
警方表示,李嫌與家人同住,本來都做鐵工,但近來十多天未去工作,心情不佳,飲酒後心裡情緒激動,從中午11時15分從手機寄電郵給北捷,恐嚇要內容稱「要在古亭站殺人」,台北捷運公司立即向警方報案。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正在追查李嫌要炸台中市政府,一案兩破,意外在他手機看到寄給北捷的恐嚇信。
李嫌觸犯刑法151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最高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中市警方強調,市政府為機關要地,除有市警局保安大隊警衛隊人員24小時駐守,轄區第六分局及市政派出所均距離不到900公尺,絕對不允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本次同時偵破李嫌恐嚇臺北捷運一案,彰顯警方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市民安全生活環境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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