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苓雅區三多二路與福德三路交叉路口大型建築工地,12日發生2名工人受傷意外,其中一人骨盆骨折、搶救無效宣布死亡。工務局依據建築法第63條規定,已當場勒令停工,除依法罰鍰外,並限期改善完成後始得復工。
工務局表示,此次受傷勞工於第一時間已送往醫院救治,工務局責成該建築工程之起造人、承造人及監造建築師負起相對應之民事責任及針對後續傷者處理後續賠償事宜。
工務局蘇志勳局長指出,事故研判因工人施工時,施工場所未有維護安全及防範危險之適當設備或措施,導致勞工於作業時受傷。針對本市營造業工地近期發生職災事故,為加強建築工程施工過程安全,本局建築管理處已偕同專業公會技師,針對深開挖高風險且規模達本市15樓以上施工中建案工地實施突襲檢查,優先對於「墜落防止,崩塌、倒塌防止,施工架」等危害項目進行檢查,督促建商應確實落實營建場所自主管理查核及安全維護事宜,提升施工環境安全,以積極作為推動工地工安事故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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