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局指出,農產品輸出應符合輸入國規定,但輸入國相關規範或調整檢疫措施時,仍必須依照國際規範辦理,如不合格訊息提供、要求採行改善措施並進行技術討論。自2020年接獲陸方輸入農產品檢疫檢驗不合格通報表通報輸陸鳳梨檢出介殼蟲後,未待陸方要求改善,即主動與農糧署、試驗改良場所、業者及農民討論供果園、包裝場管理強化並加強輸出檢疫。又燻蒸檢疫處理即可去除介殼蟲風險,實無採行暫停貿易之必要。
防檢局強調,我方重視陸方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台通報之訊息,2020年度共接獲13件鳳梨發現介殼蟲之不合格通報。為確保我國鳳梨順利輸陸,已自2020年10月19日公告申報輸出時須檢附包裝場資料表,並加強外銷供果園源頭管理及輸出前檢疫,確認無罹染陸方關切之有害生物,始核發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
最後,防檢局指出,為協助我國優良鳳梨外銷,將持續爭取與陸方諮商討論阻絕該介殼蟲隨我方鳳梨傳入大陸的措施,請陸方恢復鳳梨輸陸。也呼籲農民遵守相關規定,落實生物安全管理,確保提供國內外消費者最優質、美味的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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