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環保局今天下午針對納入「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公告列管對象召開例行室內空氣品質法規宣導會,第三波將被納入公告的200人以上幼兒園、35人以上托嬰機構等單位,多名托嬰、幼兒園業者到場表達不希望被納管,現場高掛白布條「我會顧孩子 不會顧空氣」。
根據環保署公告法規,公告後,業者必須設置室內空品專責人員,隨時維持場所內空氣品質符合室內空品標準,另每2年須至少1次委託合格檢測機構測量室內空品狀況,並上網申報檢測結果,保障出入的消費者、員工呼吸乾淨空氣的權利。
台南市嬰幼兒托育協會理事長劉上維表示,納入第三波空品納管前應該召開公聽會,但當初因疫情關係延後,目前再收到通知已經是公公告在即,台南市有90家幼兒園、40家托嬰中心被納入,但反觀台南市國中、高中,小學都沒有被列入,不知道標準在哪?
新北市忠厚公共托育中心主任包崇明也說,若公告上路後,托嬰中心或幼兒園都必須設置空品專責人員,質疑有必要為了喝一口牛奶養一頭牛嗎?他說,空品管制很重要,但可以參考現行的水質管制做法,雖沒有要求設置專人管理,目前幼兒園、托嬰機構都能做到定期抽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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