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採購爆發爭議,民進黨立委范雲指疫苗採購要依照《政治檔案法》,引爆藍營抨擊把公文列機密,到底有何不可告人之事?不僅如此,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也公開否定這項說法,強調疫苗採購是與疫苗廠簽訂的商業合約,這不是國家機密,也與《政治檔案法》無關;未來完成採購後,行政部門就該向國會報告。

立院衛環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上週提案表決通過「疫苗採購調閱小組」,事後綠營杯葛,揚言將表決從議事錄刪除。但因表決是既定事實,民進黨被迫接受成立,但陳玉珍透露,民進黨正準備把資料核定為機密。緊接著,范雲就公開表示,台灣有《政治檔案法》,「那這個東西也都需要依照《政治檔案法》」。

對此,國民黨立委鄭正鈐昨質詢蘇貞昌時指出,有消息指出衛福部長陳時中準備把相關公文列為機密,可能要保密5至10年才會公開,這是因為有《民法》私約問題嗎?

蘇貞昌表示,目前疫苗採購是賣方市場,必須訂有契約,我國必須遵守。但政府做事一定要經過國會監督,現在雖受限契約,但當採購完成,行政部門自然應向國會報告。他強調,「陳部長到底是怎樣說,我現在不了解,但我現在表示我對事情的認知與態度,應該是我講得這樣才對。」

鄭正鈐進一步追問,「有人認為疫苗採購是《政治檔案法》,你認同這種說法嗎?」「這和國家機密保護法有關嗎?」

對此,蘇貞昌明確表示,「這不是政治檔案法,這跟政治檔案法應該無關」。他更說,現在政府是基於為了搶購到疫苗,對於國際之間的契約才訂有保密約定,這是國際貿易常態,「這應該不是國家機密,這是基於為國人早日購得疫苗,所保護國人的商業合約。」

面對范雲的說法,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台灣?有《政治檔案法》,只有《政治檔案條例》;且范雲對《政治檔案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也是傻傻分不清,是不是應該把法律條文念熟,再回來護航比較好?

國民黨團也強調,《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國家機密的核定,應限於「最小範圍」,且核定的機密不得為「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也不可以是掩飾特定對象不名譽行為,陳時中若真把疫苗採購列為國家機密,恐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呼籲陳時中別為了保官位不斷秀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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