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正鎰舉例,若一戶50坪、總價1000萬元的房子,原本每坪單價20萬元;拿掉35%公設比的坪數之後,變成32.5坪計價,那建商依成本及收益還是要賣1000萬元,如此一來每坪單價飆高到30.7萬元。將來在新舊制雜陳下,預售屋、新成屋和中古屋完全不同,實價登錄揭露結果讓人眼花無所適從,建議政府修法前宜三思。
賴正鎰指出,公設多寡跟房價並無絕對關係,通常建案公設區分「小公」、「大公」。「小公」是指建物的兩支樓梯、電梯梯間等設施,即由部分住戶共同分擔的空間;「大公」則包括機電設施、樓與樓之間連通道、門廳、管理室、避難室等,即全體住戶共同分擔,光是這些最基本的大公、小公加起來的公設比,至少要22%以上。如果戶數多的大樓社區,大家共同持分,分擔起來其實還好,但若是小基地建案,分攤公設比恐更高。 他解釋說,過去大樓只要一支逃生梯,後來政府強化消防逃生安全,建築法與消防法等相關法規趨嚴,各樓層與地下室都有防火門等消防設施空間,8層樓以上建物應設置至少2座逃生梯,另11層樓以上的大樓還要設立緊急升降梯和排煙室,所以公設比才會拉高到29%左右。
他指出,爭議多的地下室車道由住戶共同分攤的問題,以使用者付費原則是相當合理的,但是政府沒有想到的是,並不是沒有買車位就用不到,因為多數地下室有同時設置蓄水池、垃圾集中站、化糞池或有其他共同使用性,要將車道、車位排除於公設面積勢必引發爭議,至於要攤提多少比例,他認為可以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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