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帝-KY之前因有110年3月31日修正前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之1第1項第13款及第50條之3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及停止買賣在案。

證交所表示,淘帝-KY已於4月26日補行公告申報109年合併財務報告,經核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及停止買賣之事由已補正改善,且無其他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或應停止買賣情事,爰依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之1第2項第14款及第50條之3第2項第1款規定,公告自5月4日起,對其上市有價證券恢復在證交所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及恢復普通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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