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交部駐舊金山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廖偉平,中風臥床多年,和第二任洪姓妻子離婚,洪婦與女兒提起民事訴訟,與廖對簿公堂,洪婦女兒趁法官訪視廖時,用手機偷錄法官庭訊過程,供洪婦作為離婚訴訟證據。台北地檢署認為,家事案件依法不公開審理,洪婦和女兒偷錄音已經觸法,5日依妨害祕密罪起訴2人。
廖偉平因元配李姓妻子病逝後,再娶了洪姓妻子,生下1女,廖、洪曾一度離婚又重新登記,2012年廖中風臥床,指控洪不聞不問,訴請離婚獲准,廖另被法院宣告監護,由李姓元配的女兒擔任監護人,廖並和李的女兒同住。
洪女離婚後,為了女兒扶養費,與廖偉平互提民事訴訟,台北地院法官為了確認廖的意見,到廖家訪視開庭,洪婦想參與被法官拒絕,只准洪婦女兒進入廖家。
但洪婦女兒用手機偷偷錄下法官詢問過程,交給母親洪婦,洪婦將錄音內容摘錄後,作為離婚案件再審證據,遭李女女兒發現提告。
檢方認為,依《家事事件審理法》規定,家事案件有當事人私密性等理由,應不公開審理,若有需要庭訊錄音檔,可循正常程序申請,但洪婦和女兒未經法官核准,就私下偷錄音,構成妨害祕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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