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去年拿假鈔買彩券,又去檳榔攤買檳榔換900元真鈔,當場被店家追捕,林辯稱罹患精神疾病,無法辨識真鈔、偽鈔,但法官認為假鈔大小就不一樣,品質粗糙,因而不採信林辯詞,依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去年1月17日上午,林拿面額1000元的紙鈔4章,到彩券行購買「賓果、今彩539、大樂透,4月中又去汐止區檳榔攤購買100元檳榔,當場被發現,檳榔西施請張姓朋友騎機車追人,張看到林的機車後面用雨衣遮蔽車牌,追到人後質問「你是不是拿假鈔」,林又嘗試想搭計程車逃跑,隨即遭毆打攔下,並且在身上發現其他假鈔。
判決指出,林心虛逃跑,顯示他明知道使用的是假鈔,他還佯稱是假鈔來自彩券行,但彩券行因下肢殘障,擔心被報復,才不敢報案,但有將彩券行監視畫面截圖,提醒同行注意,並當作證據,自己並無提供假鈔。
合議庭認為,4張假鈔與真鈔大小差很多,林男跑到其他縣市消費,得手後立即逃跑,嚴重影響金融秩序,考量林男有多項前科,且罹患疾病,犯後並未賠償被害人損失,依2個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