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姓女子去年9月28日凌晨,酒後騎車不慎撞擊路邊停靠的轎車,警方到場後,酒測值0.56mg/L,林卻在酒精測試單上,沒有簽下自己的名字,卻寫「蔡英文」,經員警發現署押與本名不符,移送偽造文書,士林地檢署調查,林女除觸犯公共危險罪外,又犯偽造署押罪,依法起訴。
起訴書指,林服用含有酒精的不詳物品後,外出購物,在汐止區忠孝東路上撞擊路邊停放的自小客車,經警方到場處理,酒測值已超過標準,涉犯公共危險罪。
林在酒精測試紀錄表上被測人欄偽簽名,並沒有簽下自己的名字,卻簽「蔡英文」,此舉已損害偵查機關對於犯罪偵查的正確性,林酒醒以後,坦承偽簽蔡英文的名字,訊後除了依公共危險罪外,另涉偽造文書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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