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將到,金門縣衛生局針對轄內食品販賣業、餐飲業及製造業,共計抽查市售應景食品27件,檢驗項目依產品種類包括過氧化氫、二氧化硫、防腐劑、乙型受體素、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等,結果均符合規定。
縣衛生局提醒,民眾於傳統市場、超市及賣場選購肉粽、蝦米、香菇等端午節應景食品(材)時,應注意產品之色澤及氣味是否異常,購買後應儘速食用或適度保存,避免細菌滋生,導致風味或品質劣變,並切實掌握3不原則:標示不清楚不買、過白或過於鮮艷不買、有異味不買。
該局也呼籲民眾若自行製作鹼粽,千萬不可使用違法添加物「硼砂」來增加鹼粽口感與保存天數,應改用衛生福利部公告許可合法食品添加物「三偏磷酸鈉」。食品業者更不得違法使用「硼砂」,查獲即依食安法第15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可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於1樓服務台免費提供「三偏磷酸鈉」,歡迎民眾索用。相關抽驗結果公告於該局網站,詳細資料可上〈檢驗結果資訊專區〉查詢。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