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國中少女在網路上認識林姓男子,進而網戀成為男女朋友,兩人第1次出來約會,就與林男當街大膽「野砲」,完事後林男傳訊關心「順便把下面沖一下」,沒想到這句話被少女母親發現,因而挨告。台北地檢署偵結,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等罪起訴林男。
檢警調查,林男在交友軟體SOUL上認識15歲的少女,今年2月5日下午2時許約她出來約會,2人吃完飯後,散步到台北市廈門街一處偏僻巷弄,林男見四周沒有人,再也按捺不住,開口詢問少女能否就在這裡發生性關係。
少女同意後,林男就開始對少女擁吻、撫摸,然後坐在地上,讓少女跨在他身上搖晃,性交得逞。完事後,林男還傳訊息給少女「順便把下面沖一下」,未料這句話被少女母親發現,在母親質問之下,少女只好全盤供出。
少女父母得知此事,氣得控告林男,林男到案承認與少女性交,但強調雙方合意;檢察官比對雙方說詞後,認定是合意性交,但因少女未滿16歲,林男行為仍觸法,遂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等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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