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報導,這是大陸在跨境服務貿易領域的首張負面清單,該清單明確列出針對境外服務提供者的11個門類70項特別管理措施。凡是清單之外的領域,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都將對境內外服務提供者一視同仁、平等准入,開放度、透明度和可預見性都更高。
大陸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26日國新辦記者會上表示,上述負面清單放寬了服務貿易領域內的准入限制,在專業服務、交通服務、金融等領域作出水準較高的開放安排,並且高於目前已經生效的主要自貿協定相應領域的開放水準,也比「區域經濟全面夥伴協定(RCEP)」的開放水準要高。
在負面清單方面,包括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從事互聯網新聞訊息服務、互聯網公眾發布訊息服務,未滿足設立商業存在和相關股比要求的,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互聯網訊息搜索服務等。
至於金融業方面,清單提到,未經中國銀保監會批准,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以跨境交付方式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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