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上兵蘇詠盛,長期遭排長凌虐,被逼揹11根木槍,不論吃飯、上廁所、槍都不能離身,最後不堪壓力在營區輕生。軍方依「因病死亡」只發55萬元撫卹金,蘇父奔走11年打官司,法官在看到蘇最後寫給媽媽的話也不禁落淚,終於國防部今年重核此案,改成「因公死亡」,撫卹金多了至少300萬元。
2010年4月29日,桃園陸軍「飛勤廠」上兵蘇詠盛,因不堪中尉排長郭景志凌虐,於營區內輕生身亡。郭景志要蘇詠盛揹11根木槍,不論吃飯、上廁所、槍都不能離身,更嗆「我不會讓你那麼好過,我要玩死你!」,蘇詠盛憤而於午休時輕生。
事後軍方以「因病死亡」賠償家屬,郭景志則被以「凌虐部署致死罪」判刑7年多,民事賠償新北地院也判他需賠家屬318萬元,但郭景志在入監前夕棄保潛逃,到現在還在通緝中。
蘇詠盛父親蘇滿堂於郭景志被判刑後,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要求國防部將兒子改成「因公死亡」的撫卹,最終敗訴,聲請釋憲也未被受理。據悉,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在讀到蘇詠盛最後留給媽媽的字條:「媽,對不起,我先走了,我無法再過這樣子的生活,可是可能我到死的時候還會掛念著你們,還有我最想見到的那個人,因為我是世上最笨的人」,也十分不忍。
在奔走11年後,近期國防部終於廢止舊的處分內容,重新核定蘇詠盛是「因公死亡」,撫卹金額至少多了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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