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區塊開發設有「競價價格限制」,上限是以台電距離選商年度最近一年的迴避成本為上限,下限則定為0元。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開發商認為,綠電對於社會帶來的正面影響不應跟隨台電的「灰電」影響,且應加上社會成本與環境成本,才能反應綠電對於未來企業的助益。
沃旭能源指出,目前500MW的風場容量天花板不利於未來市場發展,因為要發展產業關聯性與競標價格,這三項是互相牽制,無法創造出市場規模,更擔心台灣風機逐漸大型化,現有產業升級也須經過學習曲線,在限制風場大小可能影響未來綠電交易,讓資金不利於進入,無法促成國內產業升級。
捷熱能源(JERA)則提3意見,容量上限500MW+100MW是多元競爭家數及最適風場開發規模;在地化要有多元以及在實務上更有彈性的作法;競標價格上限方面,捷熱能源了解政府希望鼓勵業者向企業出售綠電(CPPA)方式,由於區塊開發是競價模式,CPPA必然會是業者努力的方向。但若將競標價格上限以迴避成本作為得標的基本條件,在綠電市場未成熟前,恐影響專案可融資性。同時,若CPPA夥伴未來有所變動,恐將導致營運過程有中斷之風險。因此捷熱能源希望在競標價格上限方面,可以制定相對符合綠電市場現況價格。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