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退休國中女校長彭春蘭,被控與學生共謀,佯稱學生具有通靈及改運解厄能力,誘騙民眾投資,購買玉器、木雕消災解厄,4年詐騙17人上億元,一審重判16年,高院日前原准彭婦以80萬元交保,但因彭覓保無著,法官裁定彭再羈押2月。
判決指出,彭婦與學生林沛穎共謀,由彭在新竹地區佛寺、宮廟、郊區或山區,尋找行騙對象,以退休校長身分博取對方信任,引介自稱「老師」的林女給被害人認識,聲稱有通靈神力,可幫忙改運解厄。
林、彭誆稱被害人自身或家人、朋友遭逢厄運、有業障需消除、往生親屬託夢、將罹患重病或血光之災,遊說被害人花大錢購買玉器、木雕,或請林舉辦祈福或消災解厄法會。估計詐騙時間長達4 年,被害人多達17人,犯罪金額合計達1億963萬元,新竹地院一審判林18年、彭16年。
案經上訴,高院自去年11月5日裁定羈押迄今,法官因彭羈押期限將屆,上月開庭審理,認為彭行騙4年,被害人眾多,扣案贓款多達8900萬元,確有反覆實施詐欺傾向,有羈押必要,但可以具保代替羈押。
高院一度裁定彭以80萬元交保,並諭知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定期赴派分局報到、且不得從事宗教信仰相關商業行為、以及騷擾、接觸或其他不法侵害被害人、證人等行為。但因彭籌不出80萬元,法官裁定繼續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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