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偵一大隊第二隊隊長吳漢中,涉嫌台北市刑大任職期間,3度洩漏偵辦中的毒品、青山宮槍擊案偵辦內容給與警界關係良好的巫姓友人,吳原辯稱是LINE傳錯對象,但檢察官查出,原來巫男曾協助吳漢中關說職務,吳為證明自己辦案認真,與巫打好關係,希望幫自己「喬位子」,因此一再洩漏偵查祕密,台北地署因吳認罪,10日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命他繳10萬元給公庫。
吳員從基層做起,曾任北市警北投分局偵查隊長,去年11月底才調任刑事局二線三星隊長職務。
檢調指出,吳漢中涉嫌於2017年間擔任台北市刑大專員,知悉2017年11月北檢指揮北市刑大等司法警察分別查獲2件運輸二級、四級毒品案件,卻2度將毒品案偵查報告外洩給巫姓友人。
檢調今年3月間在刑事局人員陪同下,搜索吳員刑事局辦公室位置,搜索其辦公桌與電腦,另赴吳員住處搜索,檢調帶吳員回北機站訊問。此外檢調以證人身分約談巫男說明,比對2人說詞,釐清案情。檢方訊後諭令吳以10萬交保。
檢調搜索後,又發現吳漢中另外將台北市萬華區青山宮槍擊案偵查報告,也傳給巫男,但吳員對於涉嫌3次洩密行為,都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是要傳給北投分局吳姓警員,但該名員警和巫男2人的名字相似,不慎傳錯。
但吳姓員警證稱,認識吳漢中但不熟,而巫男則承認他曾透過友人陳姓醫師,幫原本在刑事局內勤工作的吳漢中,「喬到」台北市刑大外勤工作,吳漢中最後坦承是把3件毒品、槍擊案內容傳給巫男。
檢方認為,吳漢中因感謝巫男曾協助幫忙關說職務調動,為了證明自己辦案能力值得信賴,同時希望日後能有機會再獲得升遷機會,所以將偵查報告外洩給巫男,涉犯洩漏《刑法》國防以外秘密罪,審酌吳認罪,且無前科,應無再犯之虞,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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