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邱姓整形名醫不滿蘋果日報5年前報導他婚外情,提告請求移除相關報導,一審遭駁回,二審認定邱男未因通姦行為遭判刑,該報導的公益性薄弱,判令蘋果日報移除其網頁上相關內容,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邱男提告主張,蘋果日報以他婚外情為報導內容,與公共利益無關,且未經他授權擅自刊照片,並刊登全名,侵害他隱私權及肖像權,顯然已對伊造成不可回復之社會制裁效應,請求移除網頁報導。
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蘋果日報報導邱男2012年間與診所護士之婚外情事件,是邱的個人感情世界之隱私,與其盛名在外之醫美整形專業無關,且他因其配偶撤告,其所為並未犯通姦罪,將該婚外情事件揭露於眾,與公眾利益之關連性薄弱。
合議庭指出,婚外情事件係在2013年,但蘋果日報報導日期是2016年,應已不具新聞時效性,且該事件亦無歷史及社會性之重要意義,重複報導婚外情事件,明顯危害邱的社會生活之平穩,妨害其重建之社會形象,判令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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