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徐權等10名黑衣人今年4月夜襲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引發「松山之亂」,徐權因砸壞電腦螢幕遭到起訴,其餘9人則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其中,許姓、林姓男子各被裁罰1萬2000元,2人抗告後,台北地院逆轉撤銷,全案確定。

徐權以外的9名黑衣人中,台北簡易庭裁定3人拘留3日,5人處1萬2000元罰鍰,1人則因只有站在門口勸大家離開,並未進入派出所,不罰。被裁罰1萬2000元的許男、林男不服,提起抗告。

許男主張,他進入派出所時,電腦已倒在地上,並見到友人與員警起口角,隨即上前勸阻,並與員警一同將友人拉出,過程中均聽從員警指示,並無辱罵、攻擊或不當言詞;林男則說,他聽到員警要全部人離開,他立刻就走到門口,勸阻友人全部離開。

法官勘驗監視畫面後,確認許男、林男進入派出所後只有旁觀,或是勸阻其他滋事者,另根據滋事者、派出所副所長顏敏森及在場員警的證詞,並非所有進入所內的人都在鬧事,有部分人是進去勸架,故採信2人主張,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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