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黎姓及梨姓越籍逃逸移工,夥同待業的24歲黃姓同鄉等共4人,今年6月間清晨5時許持蝴蝶刀闖入張姓及阮姓越籍移工位於中市龍井區的宿舍,以刀抵住兩人脖頸部搶走兩人手機及張男的銀行提款卡,行搶後揚長而去。案經警方在彰化盤查逃逸移工時,追出黎及黃男竟在異鄉持刀搶劫同鄉,台中地檢署依強盜罪將兩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黎男、梨男及黃男都是越南籍移工,黎男與梨男先後在2019年11月28日逃逸,而黃男則遭解雇、未轉換工作,在台灣居無定所,黎及黃男等人住在彰化縣鹽埔鄉埔港路的貨櫃屋內。
黎男得知在中市龍井區工作的張男及阮男兩老鄉積欠另名同鄉債務,雖債主並未委託討債,但黎男拿走摺疊刀表明要去張男及阮男貨櫃屋宿舍,梨男及黃男則一同前往。
黎男在今年6月16日清晨5時開車載梨男、黃男及綽號「阿英」友人抵達貨櫃屋,指示「阿英」先翻越大門侵入,開側門讓一行人闖入,黎男持摺疊刀先後抵住張男及阮男頸部,搶走兩人手機及張男提款卡後,逃逸離去。
警方在今年6月24日下午在黎男住處附近盤查他身分時,發現疑似逃逸移工,並在他車內查獲阮男手機及張男提款卡,持搜索票到住處逮捕黃男,查扣犯案摺疊刀及張男手機等贓物,並發布通緝黎男。
黎男、黃男到案均否認強盜,黎男辯稱他並為持刀進貨櫃屋,且是張男開門讓他進入,他只向張男及阮男借用手機及提款卡,以擔保兩人無法報警,且是自願交給他的。檢察官認為,若黎男等沒有犯意,為何要指示「阿英」翻牆進入,且多名證人指認黎男攜刀進入而認定所犯涉加重強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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