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13日消息,經大陸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貴州省政協前黨組書記、主席王富玉從海南到貴州任職期間,違規收禮、打高爾夫球、乘坐私人飛機、為他人謀利、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淪喪、家風敗壞;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在工程承攬、土地開發、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直至退休後仍大肆收錢斂財。經開除中共黨籍後,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部分,由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偵結,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王富玉利用擔任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口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副書記,貴州省政協副主席、主席,貴州省正部級領導幹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被告王富玉離職後,利用前擔任貴州省政協主席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8月16日立案審查調查時稱,王富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道德法紀,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陽奉陰違,搞兩面派,做兩面人,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打高爾夫球、乘坐私人飛機;在組織人事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利,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攫取私利的工具,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淪喪,家風敗壞;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在工程承攬、土地開發、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直至退休後仍大肆收錢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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